图书馆(档案馆)工作职责
2013年09月29日 图书馆 点击:[]

图书馆工作职责

一、根据学院发展状况、专业设置和教育、教学、科研需求,用科学、标准和规范的方法,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整序和管理,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。

二、科学合理地使用文献经费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采集与本院专业相关的纸质资源、数字资源和网络资源,逐步建立能适应学院教育、教学和科研需要、突出专业特点、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馆藏体系。

三、负责馆藏图书资料的分类、编目、典藏、流通、阅览、推荐等工作。

四、根据学院教学和科研的需要,开发文献信息资源,开展参考咨询和文献信息服务。

五、开展读者培训和阅读辅导工作,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的技能。

六、推进和实施现代化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,逐步实现图书馆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化、信息化和现代化。

七、负责在业务上对各教学单位图书资料室进行指导。

八、开展图书情报理论和应用研究,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
九、负责馆内环境卫生,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防范工作。

十、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(部门)的宣贯和运行,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、工作标准,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。

十一、履行本单位(部门)“三全育人”责任,以及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、信息管理、档案管理、信访工作、保密工作责任。

十二、负责本单位(部门)预算编制与执行。

十三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档案馆工作职责

一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综合规划学院档案工作。

二、负责拟订和贯彻落实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。

三、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学院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,指导学院各单位(部门)档案的建设与管理。

四、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编制档案检索工具,编研档案资料。

五、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,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。

六、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。

七、负责学院专(兼)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,开展档案宣传教育,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
八、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(部门)的宣贯和运行,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、工作标准,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。

九、履行本单位(部门)“三全育人”责任,以及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安全稳定、信息管理、档案管理、信访工作、保密工作、统战工作、宗教工作、法治工作责任。

十、负责本单位(部门)预算编制与执行。

十一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

电话:027-84804743

邮箱:tsg@mail.wspc.edu.cn

负责人:尹志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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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2日